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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务公告

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新能源充电站(桩)合作项目投资招商报名公告

来源:转载    浏览数:16    发布时间:2025/5/30 17:16:0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充分开发、宜建则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范管理、择优招商的方式,我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企业投资停车场新能源充电站(桩)合作项目,为顺利推进招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停车场新能源充电站(桩)合作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项目包一:

新蒲新区(1个):新蒲名城广厦城市综合体;

红花岗区(5个):南湖美郡项目、幸福苑公租房小区、忠庄河公租房小区、龙景一、二区项目

2.项目包二:

红花岗区(2个):丰乐新苑项目(狮子桥棚改项目)、兰家堡棚改三期项目;

播州区(2个):共青大道6号地块公租房小区、共青大道7号地块公租房小区;

凤冈县(1个):凤冈智慧新城项目。

(三)项目现状

上述项目均已完工,停车业务在营。

二、招商内容

招商对象需分别在上述2个项目包中至少选择1个项目包实施地上停车位或地下车库的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安装。目前项目停车位规模如下(报名单位可根据现场实际调研情况提出场地规划方案):

(一)项目包一简介:

1.新蒲名城广厦城市综合体:项目位于新蒲新区长征大道与娄山路交汇处,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中海新都会、贵州开元大厦、道桥时代广场商业综合体、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车位685个;

2.南湖美郡项目:项目位于红花岗区忠深大道,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新雪域果蔬批发市场、钢材市场、国际商贸城、广厦未来城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有一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车位281个;

3.幸福苑公租房小区:项目位于红花岗区银河西路,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幸福苑公租房、南山郡、红樾东方、八七厂家属区、龙景一区、龙景二区、公交停保场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车位1868个;

4.忠庄河公租房小区:项目位于红花岗区景山路和嵩山路交汇处,周边无大型充电站,临近吾悦广场、红花岗政府2号小区、未来之家、嵩山小区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车位44个;

5.龙景一区:项目位于红花岗区银河西路,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幸福苑公租房、南山郡、红樾东方、八七厂家属区、龙景一区、龙景二区、公交停保场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车位933个;

6.龙景二区:项目位于红花岗区银河西路,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幸福苑公租房、南山郡、红樾东方、八七厂家属区、龙景一区、龙景二区、公交停保场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停车位515个;  

(二)项目包二简介:

1.丰乐新苑项目(狮子桥棚改项目):项目位于红花岗区万里路,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中天万里湘江、时代天骄、白杨小区、供电局小区等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停车位1209个;

2.兰家堡棚改三期项目:项目位于桃溪大道沿线,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幸福苑公租房、南山郡、红樾东方、八七厂家属区、龙景一区、龙景二区、公交停保场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停车位373个;

3.共青大道6号地块公租房小区:项目位于遵南大道和杭瑞高速交汇处,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龙坑社区居委会、富贵欣园、播州十四小学、播州中等职业学校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停车位764个;

4.共青大道7号地块公租房小区:项目位于共青大道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对面,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医投康复医院、水果批发市场、共青社区居委会等居住区和办公区,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停车位579个;

5.凤冈智慧新城项目:项目位于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农贸市场片区,毗邻龙凤大道与体育街,周边无大型充电站,周边有智慧新城、华联佳居、嘉兴丽园、华盛丽都、绿城花园、凤冈县委等居住区和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高,地面可设置停车位,已配置地下停车位1252个。

三、合作内容

(一)合作方式。采取收益分成场地直租的方式进行合作(分成比例或租金标准由运营方根据规模进行测算,明确在利润分配方案或场地租金报价中,最终以合同为准),一个项目包中的不同项目之间,可存在两种合作方式,运营方可根据项目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二)合作期限。10年。

(三)建设工期。根据项目市场需求分析制定开发时序,原则上新蒲名城广厦城市综合体项目新能源充电站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入运营,其余站点投入运营时间不超过1年。

(四)合作任务。招商方主要负责提供项目资产,确保资产符合使用要求。招商对象主要负责充电站(桩)建设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建设安装、运营管理、场地设备安全及维护,确保收益稳定。

(五)收益分配方式。收益主要充电收益。充电客户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免费停车时间。若采取收益分成方式,充电收益(扣除运营成本后)按比例分成(最低分成比例为:招商方2:8运营方);若采取场地直租方式,充电收益由运营方收取,并按期向招商方支付场地租金。

(六)收益(租金)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项目投资运营方按月进行收益(租金)结算与支付。

(七)特别约定。若采取收益分成方式进行合作,双方需设置共管账户,招商方将对运营方进行财务监督,并由运营方保障招商方每月保底收益(保底收益金额为固定值,由运营方根据规模进行测算,明确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最终以合同明确为准)。

四、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四)近2年无不诚信投资行为;

(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经营状况良好,无债务法务纠纷、无不良征信记录;

(六)有2年以上充电站(桩)项目开发运营经营,有至少3个充电站(桩)项目业绩;

(七)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招商要求

(一)报名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相关成功开发经营案例(含图片、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6.企业优势说明材料或证明材料;

(二)洽谈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益分成模式。项目投资计划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定位方案、场地规划设计方案、设备品牌优势、设备规模及参数方案、资金投入方案、建设安装方案、运营管理方案、营销推广策略方案、场地设备安全及维护方案、财务分析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风险评估与应对方案)。

2.场地直租模式。项目投资计划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定位方案、场地规划设计方案、资金投入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场地设备安全及维护方案、租金报价及缴纳方案)

(三)材料要求

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谈判资格。

(四)谈判保证金

报名单位报名成功后,由招商方出具《报名成功通知书》,报名单位需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缴纳2万元谈判保证金。若最终未中选,则招商方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报名单位;若最终中选,该谈判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作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上述材料纸质版;网络报名需将上述材料发送至465001645@qq.com邮箱,谈判开启后提交纸质资料。

(六)报名起止时间

202552914:00起至20256417:00止。

(七)洽谈开启时间

具体时间待定。

(八)谈判地点

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遵投大厦B22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林先生,联系电话:15885615805

陈先生,联系电话:18685636439

六、招商流程

(一)报名阶段:2025529日至202564日为报名阶段。

(二)准备阶段:202565日至2025611日为报名单位实地考察,制定项目投资计划书的准备阶段。

(三)洽谈阶段:具体时间待定,有多家报名单位的,通过报名先后顺序或其他方式确定其洽谈时间,通过洽谈了解对方制定的项目投资计划,选择条件最优报名单位为最终合作人。如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则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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